? 韓載熙夜宴圖(局部) “所有尖宿公館,只用家常飯菜,不必務辦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窩燒烤,以節(jié)糜費。此非客氣,切勿故違,至隨身丁弁人夫,不許受分毫站規(guī)門包等項。需索者即須扭送,私送者定行特參?!?/p> 這是清朝道光十八年(1839年)初,林則徐被任命為欽差大臣,前往廣東禁煙時發(fā)布的第一道公文。整篇公文與禁煙無關,而是針對公款吃喝。 據(jù)載,林則徐此行不但拒絕了一切接待饋贈,還輕車簡從,隨從“惟頂馬一弁,跟丁六名,廚丁小夫共三名”。相比利用手中權力一路吃拿卡要的官員,林則徐動用手中權力拒絕接待,可算是高風亮節(jié)。但此舉也側(cè)面說明了晚清官場吃喝風氣之盛,一般官員即使心有抗拒,也幾難免俗,若一定要像林則徐這般強硬,恐怕還得罪人。 這種官場風氣并非晚清獨有,而是貫穿了整個中國歷史,只要有官場存在,就少不了吃喝應酬。 權力與應酬從來都是相伴相生 權力與吃喝應酬,有時是個“雞生蛋,蛋生雞”式的問題。古代為官者,吃喝應酬是常態(tài),幾成官場規(guī)則,有時甚至不吃喝不應酬,就做不了官掌不了權。同樣,歷代農(nóng)民起義雖常有“均貧富”之類的口號,但若真想起到煽動性效果,還是得拿大魚大肉和女人說事兒。也正因此,農(nóng)民起義往往陷入“革命尚未成功,大家已經(jīng)墮落”的怪圈,久貧乍富的義軍在酒色財氣面前迅速腐化,甚至比他們曾經(jīng)反對過的人更加不堪。 以權力換取酒色享受,自古便有。早在周代,《周禮·天官》中就有記載,“凡王之饋,食用六谷,膳有六牲,飲用六清,饈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這種宮廷宴會在后世因為物質(zhì)的豐富而愈發(fā)繁復,最盛大的當屬每年陰歷大年初一的大朝會之后的宴飲,百官均要參加,還可以攜眷,這個古代最高規(guī)格的公款吃喝活動從周朝便已開始,直至清亡。其他例行公事的還有新皇登基時的元會宴,改元建號時的定鼎宴,祝壽時的萬壽宴等。 在皇權社會里,宮廷宴會屬于“絕對權力導致的特權特供”,本不屬本文探討之列,但這種風氣確實影響了官場生態(tài),官員們上行下效,將宴會變成了一種固有流程,從升遷、到任到離職,還有壽辰、婚嫁等,宴會貫穿整個官場生涯。至于日常應酬更是生活的一部分,退朝了下班了三三兩兩喝個酒聊個天,是很多官員維系關系的必要手段。 如果官場動蕩,官員調(diào)動頻繁,這種宴會也會跟著頻密,如《漢書》中描述,西漢后期就有“吏或居官數(shù)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錯道路”的混亂局面。到了《后漢書》,又有“自是選代交互,令長月易,迎新送舊,勞擾無已,或官寺空曠,無人案事”的記載,可見迎來送往、吃喝應酬,已導致行政效率嚴重低下。 有時,官場應酬還會引發(fā)血案,兩漢時期最著名的吃喝事件發(fā)生在演義小說里,《三國演義》開篇不久,倒霉的督郵就吃拿卡要未遂,還被暴打一頓。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此風仍盛,南朝設“迎新送故之法”,地方官上任和離任都得送禮,一般送故以三年為期,即離任后三年內(nèi),原任職所在地每年都得去送禮。各州郡甚至設置了“送故主簿”這一崗位,專職迎來送往。這一制度并沒有財政撥款,“餉饋皆百姓出”,所謂“花公款”,成了“花公眾的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