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滅火:面臨三大限制 亟待破解的世界性難題 近年來,隨著全國各地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鱗次櫛比的高層建筑成了城市現(xiàn)代化的標志之一。與突飛猛進的高樓設計技術和發(fā)展形勢相比,高層滅火救援技術研究與應用相對落后,消防救援難題越來越凸顯。 專家建議,有關部門應立足火災自救機制創(chuàng)新,加大高樓滅火的科研投入攻克技術難關,以應對高樓滅火這一世界性難題。 “煙囪效應”加劇火災破壞力 2008年的數據統(tǒng)計,上海24米以上的高樓為1.3萬余幢。據上海市消防局透露,所有高層建筑均達到防火標準。 上海市防災救災研究所副所長羅奇峰介紹:高樓火災具有破壞力極大、撲救難度極大、火災蔓延途徑多等特點。高層火災破壞力一定程度上源于高層建筑的“煙囪效應”——高層建筑內部有大量的管道、豎井、樓梯間、電梯井、排氣道等各種橫、豎向管井、通道,從地面一直通到最高層。一旦發(fā)生火災,這些部位就成了一座拔風的“煙囪”,加速火勢的蔓延,且蔓延途徑多、速度快。而且是建筑物越高,“煙囪效應”越明顯。 根據上海市消防局提供的測試數據顯示,一座高度為100米的高層建筑,在無阻擋的情況下,煙氣順豎向管井擴散至頂層只需要30秒,瞬間整幢建筑即可形成“立體火場”。 羅奇峰表示,國內外大量案例證明,高層建筑不僅會發(fā)生火災,而且很容易發(fā)生火災。從外表看,高層建筑物都是由耐燃材料構成,其實內部可燃物很多,這些材料不僅容易著火,而且燃燒時還會產生大量有毒煙霧。雖然高層建筑不會燃燒,但當溫度達到400—500℃時,鋼筋混凝土就會出現(xiàn)裂縫,使強度降低一半左右。此外,高樓內電氣線路縱橫交錯,電器設備眾多,一旦發(fā)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由于樓高,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十分困難,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的嚴重后果。 高樓滅火面臨三大限制因素 近年來,國內外高層建筑火災多有發(fā)生,如不能在初期得到有效控制,等到發(fā)展、猛烈階段,即使有充足精良的消防器材裝備和兵力,也難以控制和撲滅,勢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 上海市消防局防火專家周美良分析,當前高層建筑火災撲救的限制因素主要集中在三大方面: 一、舉高車輛舉高度限制。國內現(xiàn)有最好的消防舉高車只能達到50多米高,相當于十幾層樓的高度(雖然目前有少數地區(qū)配備登高車輛達到80米、100米范圍,但在全國并未普及),對高于其極限高度的樓層被困人員,消防隊員無法利用舉高車輛進行營救,而且利用水槍或水炮外攻射流的效果也會大打折扣。 二、消防員登高能力的限制。消防員至少身負20公斤設備攀登,需要消耗大量體力,待到達起火層后會因為體力透支,使戰(zhàn)斗力下降。 三、登高路徑的限制。當消防電梯電源關閉、舉高車輛達不到起火層高度時,消防員只能選擇沿內部疏散樓梯向上攀登,此時一是受疏散樓梯的防煙性能影響,二是會與向下疏散的人群發(fā)生對沖,既影響了人群的疏散速度,又阻礙拖延了消防員的攀登速度。 專家建議加大高樓滅火科研力度 高樓滅火是全世界面臨的難題,目前在國外也鮮有有效辦法解決。 上海市防災救災研究所所長李杰表示:考慮到消防技術手段現(xiàn)階段一時無法跟進,破解高樓滅火難題應在立足“自救”機制創(chuàng)新的基礎上加強高樓滅火的科研力度,攻破技術難關。 李杰表示,所謂“自救”,并非指依靠大樓內的人進行自救滅火,而是指主要依靠非外力的“內功”進行滅火。包括加強高層建筑的消防管理、加強高樓火災的技防設施。目前,上海所有的高樓都已建好有關防火“電子預案”。另外,建立高樓滅火救援專業(yè)隊,加強高樓滅火演練。 此外,周美良結合高樓滅火實踐表示,高樓發(fā)生火災,特別要注重第一出動力量,“高樓火災如果不在第一時間遏制住火勢,等到火勢一大就很難控制”。(來源:經濟參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