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6日12時27分,武夷山市人民檢察院收到群眾舉報,稱:“武夷山市興田鎮(zhèn)西郊村蘆佈的陳某某一家均不做事情,專門售賣野味?!苯拥脚e報后,武夷山市人民檢察院及時將該線索移交給了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同日下午16時許,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對陳某某的住宅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并扣押冰柜存放的5只完整去毛的“山雞”、3塊帶有白色羽毛的“山雞”尾部肉塊(重6千克)和9塊疑似“山麂”的肉塊(重13.6千克)。 陳某某交代,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期間,為了自己食用,先后多次到武夷山市興田鎮(zhèn)西郊村“雙喜垅”山場,捕殺了5只白鷴和2只赤麂。1月26日晚,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對陳某某以涉嫌非法狩獵罪立案偵查,同時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2020年2月19日,最高檢發(fā)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福建省武夷山市陳某某涉嫌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案。陳某某被以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定罪處罰。 法律要旨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定罪處罰。(來源:正義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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