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勉晚年才入朝為相。他生性耿直,為官做人,更是清正廉潔,奉公守法。 唐朝天寶年間,有一個讀書人借宿在河南商丘的一家旅店中。當時李勉年輕貧窮,與這個書生同住在這家旅店。書生生病將死時,取出所帶金銀交給李勉,說:“我的仆人不知道我有這些銀子,您拿著它為我料理后事,剩余下來的都送給您。”李勉答應為他料理后事。后事辦好后,卻把剩余的銀子秘密地放在墓穴中,和死者一起埋下。隔了幾年,李勉擔任開封縣尉。那死去書生的兄弟帶著南昌府的公文來尋找這個書生,一路尋找他的行跡。到了商丘,打聽出李勉曾經(jīng)為死者主持過喪事,就特地來到開封找李勉,詢問死者銀子的下落,李勉請了假陪同前往商丘墓地,挖出剩余的銀子交給了死者的兄弟。 769年,李勉任廣州刺史兼嶺南節(jié)度觀察史,此時的廣州“地當會要,俗號殷繁,交易之徒,素所奔湊”。他到任后,對商人更加撫慰,商船入口,不許侵奪,一年后廣州商船如織,經(jīng)濟很快繁榮起來,許多商人為感謝他,送來厚禮,都被他婉言拒絕。 封建官場貪污受賄成風,為整飭吏治,李勉嚴刑峻法。他當開封府尉時,上任后立即張貼告示:“凡受賄者,須在3天內(nèi)自首,過日者舁櫬相見?!备媸举N出后,有一個自恃有點背景的污吏,一天受賄后故意放出風來,讓李勉知道。過了期限后,他又滿不在乎,而且還讓人抬著棺材去見李勉。李勉在弄清真相后,說:“故意受賄枉法,罪加一等。”對方不以為然,李勉命令手下“將他裝入棺材”,這時他才如夢方醒,但為時已晚,被扔進河里。此后,那些手腳不干凈的官員心驚肉跳,再也不敢貪贓枉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