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普洱市寧洱縣自然資源公安局破獲了一起因泄憤而放火燒山,繼而引發(fā)森林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同心村三岔河森林著火,火場明火已撲滅,好像是人為放火……”5月18日,云南省寧洱縣自然資源公安局接到同心鎮(zhèn)林業(yè)服務中心電話報案后,民警立即趕赴火場展開調查,并在同心鎮(zhèn)同心村抓獲縱火嫌疑人李某芳。 事發(fā)現場 郭麗娟 攝 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芳因對同心鎮(zhèn)人民政府依法拆除自家違章建蓋的豬圈而心生怨恨,總認為政府是跟自己過不去。5月17日晚,李某芳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覺,想著自己做點事情讓政府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忙一下”。故于5月18日凌晨4時左右,李某芳拿上打火機,來到老磨思公路同心岔路口下方的“打場箐”邊點燃草叢,然后自己就回家睡覺。由于天干物燥,風勢較大,“打場箐”山林的火勢迅速蔓延開來。同心鎮(zhèn)林業(yè)服務中心發(fā)現火情后,及時組織人員歷時近6個小時才將“打場箐”森林火災撲滅。 點火用的打火機 郭麗娟 攝 通過深挖徹查、政策攻心,李某芳又如實供述了5月11日8時40分左右,利用到田間放水之機,他用打火機在同心村“老母熊箐”國有林內故意點燃林下物,造成山林火災的犯罪事實。經現場勘測,“打場箐”“老母熊箐”兩處起火山林過火面積達60.92畝。 在審訊過程中,通過民警的教育感化,李某芳對其故意放火的行為表示很后悔,希望積極配合警方爭取寬大處理。糊涂老漢因對政府違章建筑整治而心生不滿,并采取故意放火的極端行為,繼而引發(fā)森林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目前,李某芳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寧洱縣自然資源公安局刑事拘留。 來源:云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