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fā)展“楓橋經驗”20周年。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國范圍內評選出104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 11月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親切會見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單位代表,向他們表示誠摯問候和熱烈祝賀,勉勵他們再接再厲,堅持和發(fā)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云南網記者從云南省委政法委獲悉,云南省共有3家單位入選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它們是:昆明市盤龍區(qū)青云街道、保山市隆陽區(qū)楊柳鄉(xiāng)、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南屏派出所。 那么,云南這些單位有什么樣的創(chuàng)新工作法?又形成了什么樣的“楓橋經驗”? 一、什么是“楓橋經驗” 首先,我們來認識“楓橋經驗”。 “楓橋經驗”誕生于20世紀60年代,源于浙江諸暨楓橋干部群眾的創(chuàng)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動實踐,“發(fā)動和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堅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最基本的內涵。 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zhèn)。新華社記者 謝環(huán)馳 攝 1963年11月,毛澤東同志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 此后,“楓橋經驗”從一地走向全國,扎根廣袤中華大地,在火熱的社會實踐中拔節(jié)生長、枝繁葉茂。 在“楓橋經驗”走過第40、50、60個年頭時,習近平總書記兩次實地調研、一次作出重要指示。 2003年11月,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來到楓橋司法調解室調研,并出席當天召開的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40周年暨創(chuàng)新“楓橋經驗”大會。他指出,在改革開放新時期,雖然面臨的形勢任務都發(fā)生了變化,但“楓橋經驗”沒有過時。 2013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就堅持和發(fā)展“楓橋經驗”作出重要指示,強調發(fā)揚優(yōu)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創(chuàng)新群眾工作方法,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 去年10月,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寫入了黨的二十大報告。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9月,總書記專程赴楓橋經驗陳列館考察,重溫“楓橋經驗”誕生演進歷程,了解新時代“楓橋經驗”創(chuàng)新發(fā)展情況。強調要堅持好、發(fā)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緊緊依靠人民群眾,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 走過一甲子,“楓橋經驗”這一“發(fā)動和依靠群眾”的基層治理經驗經久不衰、歷久彌新。 在實踐中不斷豐富發(fā)展,形成了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和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在黨的領導下,充分發(fā)動群眾、組織群眾、依靠群眾解決群眾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 二、“楓橋經驗”在云南 新時代“楓橋經驗”彰顯了中國基層社會治理的獨特優(yōu)勢和強大活力。 云南積極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創(chuàng)新發(fā)展和實踐推廣,扎根基層,走近群眾、服務民生。本次云南省入選的3個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就是其中的樣本。 昆明市盤龍區(qū)青云街道從“人”和“事”兩大要素入手,探索創(chuàng)新“三有”心理疏導解紛工作法,實現(xiàn)隱蔽問題及時發(fā)現(xiàn)、心理問題主動疏導、矛盾糾紛有效化解。有人走訪發(fā)現(xiàn)——整合社區(qū)輔警、城管隊員、小區(qū)保安和黨員等力量,組織動員社區(qū)能人、法律明白人、樓棟長、黨員等開展入戶走訪。有人提供幫助——開展團體心理輔導、維護心理健康與家庭和諧等心理健康知識宣講,為孤寡老人、失獨老人、心智障礙青少年家庭提供一對一心理咨詢及幫扶服務,每季度為在校學生開展心理輔導講座并設置心理輔導專線等。有人心理疏導——以綜治中心為載體,整合矛盾糾紛調處和心理疏導資源力量,完善心理咨詢、心理疏導、危機干預機制,為有需求的當事人提供情感溝通、關系修復、法律咨詢等服務,將糾紛調解與心理服務同步進行,做到事結心順?! ?/span> 保山市隆陽區(qū)楊柳鄉(xiāng)聚焦家庭這個最小治理單元,變坐等調解為主動排查、主動服務,逐步形成“關注幫扶”工作法,確保情況早掌握、問題早發(fā)現(xiàn)、工作早介入、矛盾早化解。對照“鄰里糾紛、家庭矛盾、家庭困難”等17項評價標準,綜治、公安、婦聯(lián)、民政等職能部門會同基層組織按照“人居住所看一遍、家庭成員談一遍、左鄰右舍問一遍、家庭關系理一遍、職能部門核一遍”的要求,每月開展全覆蓋摸排,并召開聯(lián)席會議,精準評估定級。對重點關愛服務家庭鄉(xiāng)級包保,每半月至少入戶走訪一次;關愛服務家庭村級包保,每月至少入戶走訪一次;一般家庭村級關注,每季度至少隨訪一次。并逐戶制定包保方案、確定包保責任、落實關愛措施。 南屏派出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南屏派出所,針對轄區(qū)鄰里矛盾糾紛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等實際,推出“融、問、調、議”四字工作法,取得了很好成效。主動“融”通鄰里——組建以民警為骨干的普法隊伍280人,指導各社區(qū)開設“法治動力超市”,開展“守法模范戶”評比活動,舉辦居民公約、家風家訓、以案釋法等宣講。勤于“問”清民情——組織網格員開展訪民問盼、訪鄰問怨、訪貧問苦“三問”活動,做到黨員戶、貧困戶、老干部戶、退伍軍人戶、意見戶“五必訪”。積極“調”化心結——建立“民警+人民調解+法律明白人+N”調解隊伍15支,采取談心事、建信任、講道理“三步走”方式化解矛盾。推動“議”止紛爭——在社區(qū)成立“五老說事評議室”,發(fā)揮好“五老”優(yōu)勢,將各類鄰里糾紛隱患發(fā)現(xiàn)在早、介入在前、處置在先,實現(xiàn)“小矛盾不出樓棟、一般矛盾不出小區(qū)”。 入選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是對各家單位工作探索創(chuàng)新的肯定,也是對全省干部群眾的鼓舞。踏上新征程,將激勵大家把新時代“楓橋經驗”與云南邊疆民族地區(qū)實踐緊密結合,把平安穩(wěn)定創(chuàng)建在基層,問題隱患解決在基層,譜寫邊疆治理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