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記者 洛桑央宗 和麗瑤)5月18日,《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寺院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聽證會舉行。 21名來自州級各職能部門單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專家、民族宗教領域專家、宗教界人士及社會公眾代表參加聽證會,并提出修改建議。 據悉,《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寺院管理條例》于2009年頒布實施,是全國首部關于藏傳佛教寺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頒布實施近14年來,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合法權益、規(guī)范藏傳佛教事務管理、服務全州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在全省和全國涉藏州縣中,提供了有效管理藏傳佛教寺院和藏傳佛教健康傳承等方面工作的“迪慶經驗”。 我州高度重視《條例》的修訂工作,將其納入2023年立法計劃,此次條例修訂工作于2023年2月24日啟動,修訂工作擬在10月全面完成,新修訂《條例》內容更加充實、主題更加突出、權責更加平衡、結構更加明晰,新修訂《條例》的頒布實施,將成為我州依法管理藏傳佛教事務的不二法寶、重要依據,有效推進我州藏傳佛教領域管理由“管得住”向“管得好”過渡,讓藏傳佛教事務依法管理與時代同頻共振,讓宗教工作更好地服務全州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