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11時50分,雀某某駕駛牌號為云LXXXXX的小型汽車行至西寧-瀾滄(西瀾線,原西景線)2211公里300米,因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虎跳峽中隊民警當場查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對雀某某進行罰款500元的處罰。 2021年4月17日15時5分,谷曉華駕駛牌號為云PXXXXX的大型汽車行至西寧-瀾滄(西瀾線,原西景線)2211公里300米,因實施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違法行為,被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虎跳峽中隊民警當場查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guī)定,對谷某某進行罰款5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12分。 2021年4月16日11時1分,柳某駕駛牌號為云RXXXXX的小型汽車行至西寧-瀾滄(西瀾線,原西景線)2232公里900米,因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虎跳峽中隊民警當場查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對柳某進行罰款1000元的處罰。 2021年4月12日10時1分,丁某某駕駛牌號為云RXXXXX的普通摩托車行至西寧-瀾滄(西瀾線,原西景線)2206公里600米,因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被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虎跳峽中隊民警當場查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對丁某某進行罰款500元的處罰。 2021年4月21日16時38分,浦某某駕駛號牌為云LFPXXX的輕型倉柵式貨車,行駛至西瀾線2101+800米處時,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中隊現(xiàn)場查獲,隨后執(zhí)勤民警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告知浦某某于十五日內到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理。 2021年4月22日,浦某某到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收處理,浦某某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guī)定,對浦某某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 2021年4月25日晚22時06分許,李某某駕駛車牌為云R322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寧德-福貢(寧福線)3787公里10米( 超限檢測站)時,因無證駕駛被維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隨后對其車輛進行扣留,并通知當事人到維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進行處理。依據(jù)《中華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之規(guī)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對李某某進行500元罰款的處罰。 2021年4月25日晚21時37分許,袁某某駕駛車牌為云SEP9XX的營運機動車,行駛至寧德-福貢(寧福線)3787公里10米(超限檢測站)時,因無證駕駛、道路上行駛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交通違法行為被維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袁某某實施無證駕駛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據(jù)《中華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之規(guī)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執(zhí)勤民警對其車輛進行扣留,并通知當事人到維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進行處理。 2021年4月25日晚21時54分許,李某某駕駛車牌為云RC36XX號小型汽車行駛至寧德-福貢(寧福線)3787公里10米時,因李某某實施無證駕駛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據(jù)《中華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之規(guī)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執(zhí)勤民警對其車輛進行扣留,并通知當事人到維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進行處理。 2021年4月16日21時35分,江某駕駛車輛號牌為川AH6XXX的小型汽車,行至西寧-瀾滄(西瀾線,原西景線)2130公里100米處,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香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2021年4月21日11時14分,阿某某駕駛車輛號牌為云RJ2XXX的小型汽車,行至香格里拉收費站連接線0公里500米處,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香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2021年4月24日15時57分,安某某駕駛車輛號牌為云A33XXX的小型汽車,行至香格里拉收費站連接線1公里500米處,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香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2021年4月25日17時0分,格某某駕駛車輛號牌為云R94XXX的小型汽車,行至香格里拉收費站連接線0公里500米處,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香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2021年4月23日13時17分,魯某駕駛車輛號牌為云R75XXX的小型汽車,行至香格里拉收費站連接線1公里88米處,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的,機動車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違法行為,被香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對魯某進行了壹仟元罰款的處罰。依據(j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十六條第(四)項之規(guī)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對魯某進行了200元罰款的處罰 2021年4月25日22時29分,孫某駕駛車輛號牌為云R63XXX的小型汽車,行至西寧-瀾滄(西瀾線,原西景線)2154公里700米處,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的,機動車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違法行為,被香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對小某進行了壹仟元罰款的處罰。依據(j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十六條第(四)項之規(guī)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對孫某進行了200元罰款的處罰。 遵守交通 文明出行 爭做文明有禮迪慶人 不做交通違法榜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