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該市首例涉惡案件。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被告人初某、七某1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七某2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該案于2018年12月20日公開開庭審理。經(jīng)審理查明,2014年6月,被告人初某、七某1、七某2經(jīng)改選后分別擔任香格里拉市吉丹運輸農(nóng)民專業(yè)合作社的社長、財務及保管員,后三被告人協(xié)商向香格里拉市建塘鎮(zhèn)城區(qū)內的廢舊收購店老板下發(fā)“廢舊運輸必須由香格里拉市吉丹運輸農(nóng)民專業(yè)合作社安排車輛,不得私自找車,否則將被罰款”等內容及規(guī)定不合理的按照保底噸位計算運費的運輸合作協(xié)議書,并分別于2016年9月、2016年12月、2017年10月及2018年3月8日、2018年4月11日對私自找車運輸?shù)膹U舊收購店老板處以罰款共計人民幣4300元。法院認為,三名被告人以威脅手段,多次向多人實施強迫交易行為,且對不遵守協(xié)議者私自處以罰款,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侵害了交易對方的合法權益,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認定三被告人系惡勢力犯罪。 此案的宣判,彰顯了香格里拉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階段性成果,有力打擊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進一步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在全市深入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