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記者 王維韜 ) 自“五五”普法工作開展以來,香格里拉縣積極謀劃和深入開展依法治縣工作,初步構建起了縣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政協(xié)監(jiān)督,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法治工作新格局,促進了縣域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和社會大局穩(wěn)定。 公民的法律素質進一步提高。香格里拉縣實施“五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縣以來,通過持續(xù)開展全民普法和教育活動,由過去的單純學法轉變?yōu)檫\用法律依法行政、依法維權、依法監(jiān)督,真正實現(xiàn)了“兩個提高、兩個轉變”。廣大公民參政、議政的民主意識增強,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自治能力明顯提高。過去遇事找領導,現(xiàn)在遇事先咨詢法律工作者或找法律依據(jù),尋求法律幫助,懂得依靠法律知識和法律手段去解決問題。五年來,香格里拉縣刑事案件減少,民事案件上升;群體性事件減少,依法信訪案件上升;民轉刑案件減少而調解案件上升;民事公證案件大幅度增加,群眾到司法行政機關進行法律咨詢的人絡繹不絕。群眾逐步形成了遵守憲法和法律、行使合法權利、履行法定義務、運用法律武器解決問題的良好習慣,公民依法維權意識明顯提高。 領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提高。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和法治理論水平有所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不斷增強。群眾依法維權意識的提高,也促進了廣大基層干部學法用法、依法行政的積極性和自覺性。黨員干部在群眾中的威信不斷提高,依法辦事已成為廣大干部與群眾的自覺行為,政府廉潔、高效、務實、民主、依法的形象深入人心。 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穩(wěn)步推進。通過“千促”系列活動、新農村指導員下派、民主法制村建設、加強基層組織管理,使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了顯著提高,樹立起基層黨組織在群眾中的威信,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融洽。通過一系列的工作,基層組織的建章立制、村民自治制度、發(fā)展規(guī)劃不斷完善,有效地促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良性發(fā)展,確保了村“兩委”換屆工作圓滿完成。 維護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通過把普法教育與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相結合,維護了藏區(qū)穩(wěn)定、社會和諧。在拉薩“3·14”事件發(fā)生后,縣委與州委保持高度一致,積極做好促和諧、保穩(wěn)定工作,確保了香格里拉縣“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目標的實現(xiàn)。同時根據(jù)該縣多宗教并存、多民族聚居的實際,有針對性并富有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了“送法進寺廟”、“送法進高山牧場”活動,通過活動的開展,大力提高了教職人員和農牧民的法制意識,實現(xiàn)了宗教有序、社會和諧,并得到了中央司法部的好評。 縣域經濟和社會事業(yè)得到了全面發(fā)展。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通過“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開展,使全縣各項事業(yè)步入法治化軌道,全縣經濟得到大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