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證言對其不利 有可能被判死刑 看守所里的付成勵(資料圖片) 昨天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法大軾師案,在北京市一中法院開庭。法院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沒有公開審理此案。據記者從參加庭審的人士處了解到,付成勵在昨天的法庭上態(tài)度非常強硬。其承認殺人但是否認犯罪,其堅持此前在接受警方調查時的觀點,認為死者程春明的行為不配為人師,該殺,并表示如果他能出來,碰到此類事情他還會這樣做。 據悉,付成勵在案發(fā)后一直稱,他殺害法大教授程春明的原因有兩點,一是要報復,二是要“殺一儆百”,報復程春明的原因是程春明搶走了自己的女朋友。而在昨天的法庭上,檢方出具的證人證言顯示,付成勵為之殺人的其前女友陳某,在司法機關所作的證言,卻對付成勵極為不利。比付成勵大三歲,也曾是法大學生的陳某在證言中稱,2003年時,她與該校教授程春明保持了一年多的男女朋友關系,與程春明發(fā)生性關系是出于“自愿”,后來其考上了法大的研究生,也是靠自己的實力,與程春明無關。 隨著法大軾師案的開庭,兇手付成勵該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近期有望揭曉。對此有關人士分析,付成勵在大庭廣眾之下殺害學校的老師,犯罪情節(jié)比安然在樓道拐角處殺死同學還要惡劣,此外站在昨天的法庭上其也拒絕悔罪,因此付成勵很有可能被判處死刑。(來源:新聞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