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18個省轄市中級法院院長簽下“反腐”目標責任書,對于這樣一種道德性的、自律性的承諾來說,取決于相關的制度對責任的理解和執(zhí)行的力度。其實,法律對此早有明文規(guī)定。 “從2008年1月1日起,在本人任職期間,因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實不到位,或因失察、失管、失教致使所在班子成員或所轄基層法院 院長連續(xù)發(fā)生情節(jié)特別嚴重、造成惡劣影響案件,要向市委、市人大提出辭職?!?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法院的一次會議上,全省18個省轄市中級法院院長在目標責任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在目標責任書中,主動“辭職”的字眼格外引人注目。(《河南日報》7月13日) 在整個社會對腐敗的道德門檻在逐步降低之際(至少已經出現了這樣的危險苗頭),我們當然歡呼這樣的高標準、嚴要求。但是,鑒于作出這一承諾的特定時空環(huán)境,我們還是冒昧提出幾點忠告: 一是防止作秀。這年頭,從世界和平到廉政勤政到產品“三包”,我們見過太多的承諾。每一次的承諾,都有一種莊嚴相。但是,現實幾乎每一次都傷害到我們對這種承諾的信仰。實際上,這種種傷害的累積將傷害到社會的根本。一個沒有誠信的社會,不僅會提高交易的成本,而且會侵犯我們的基本權利。因此,我們的第一個忠告是:承諾是金!院長們,你們必須踐行你們的承諾,而不僅僅追求新聞的轟動效應。 二是防止放松。就這一承諾而言,其要求不可謂不高也不可謂不低。說它高,是因為從目標來說必須“到位”,從行為來說包括“失察、失管、失教”,從對象來說涵蓋了“所在班子成員或所轄基層法院院長”;說它低,是因為從時間來說必須是“連續(xù)”,從程度來說必須是“情節(jié)特別嚴重、造成惡劣影響”。很顯然,對于這樣一種道德性的、自律性的承諾來說,如何追究責任完全取決于自己和別人的內心信仰,取決于相關的制度對責任的理解和執(zhí)行的力度。因此,我們的第二個忠告是:承諾是金!院長們,你們必須以最高的標準要求自己,而不是到年底時糊弄一下上級和自己,順帶糊弄一下新聞媒體和老百姓。 三是防止混淆。別以為這種承諾僅僅是道德要求,其實法律對此早有明文規(guī)定?!豆珓諉T法》第82條規(guī)定:“領導成員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應當引咎辭去領導職務?!倍?,法律的要求比這一承諾更為嚴格、更為規(guī)范:“領導成員應當引咎辭職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適合擔任現任領導職務,本人不提出辭職的,應當責令其辭去領導職務。”因此。我們的第三個忠告是:承諾是金!院長們,在道德責任與法律責任之間,我們希望你們首先選擇法律責任,希望你們不要因為被追究了所謂的道德責任而回避法律責任、逃脫法律責任。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