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為了“12·12”扎堆結婚忙,有人為了“政策購房”、“供暖報銷”離婚忙,甚至有人為了享受政策,離婚7次又復婚7次。 在一家婚登處門口,記者看到一對剛剛辦完離婚手續(xù)的“陌路人”,妻子還能幫著丈夫戴上帽子,并催促著“快走”時,這樣的一幕,怎能不讓人產生聯想——離婚原因欄上,他們可填的是“感情不和”??! 為買賣房屋假離婚不在少數 近日,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沈陽“政策性離婚”的不在少數。“政策性離婚”,即我們所說的假離婚。 2011年沈陽市出臺了房產限購令,為了鉆政策空子,“政策性離婚”現象有所增多。有些夫妻在辦理離婚時,甚至直接表示,離婚就是為了買房,能少上稅。 其實,隨著房產限購令的出臺,沈城各大婚登處內有關離婚協議書的規(guī)范性書寫也是要求十分嚴格?!霸诜慨a處理欄上,幾處房產、詳細地址、歸誰等項目都要填寫清楚?!睉{借工作人員的多年經驗,一般在協議書的“房產處理”欄,夫妻雙方填寫的房產數超過3處的,多數是“政策性離婚”,“人家要辦我們也只能給辦,多問也沒太大意義”。 “我們也曾調過記錄,為了購買多套房,有的夫妻離了復、復了離的也有很多,有的夫妻雙方甚至離婚7次復婚7次。”記者不止在一家婚登處聽到這樣的話。 在一家婚登處門口,市民小陳坦言,他家現在買房就算第三套了,即使賣掉現有的房子,銀行也無法貸款,“我們也沒辦法呀,不離婚沒法買房,離個婚還不到100元,然后再復婚唄,沒啥麻煩的?!?/p> 昨日,記者通過沈陽市多家房產中介了解到,像這種由于房屋買賣,而政策性離婚的現象屢見不鮮,但是頻繁離婚復婚,甚至7次的情況,屬個例。業(yè)內人士猜測,很有可能是一些有錢人多年前購買的多套房,現在一套一套地賣,為了避稅。 一年中有幾個時間段扎堆離婚 “春節(jié)剛過、房交會期間、供暖期之前、高考結束后……”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介紹,沈城離婚呈現一個“時間段”特點,像房交會期間和供暖期之前離婚的,有不少屬于“政策性離婚”,而像高考結束后離婚的,多屬夫妻感情不和已多年,忍到孩子高考后才離的。 記者了解到,沈陽市目前結婚登記數量和離婚數量的比例是3:1。根據今年沈陽市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大東區(qū)的離婚率最高,為4.47%;離婚率最低的是沈陽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為1.6%。與市區(qū)相比,康平、法庫、遼中、新民的離婚率都相對偏低。 -舉措 大東婚登處:設婚姻輔導站,半個月8對“不離了” 12月3日,沈陽市大東區(qū)婚姻登記處“家庭婚姻輔導站”正式成立了,還外請了法律工作者全天坐班進行離婚調解。一晃半個月過去了,輔導站成果顯著——150余對離婚夫妻中,一共勸退8對不離了。 “女方懷孕了嗎?”“結婚幾年?”“孩子多大?”“(辦離婚)家里老人知道嗎?”……昨日,在大東區(qū)婚姻登記處一樓的“家庭婚姻輔導站”,記者聽到最多的就是審件臺前法律工作者馬老師的詳細詢問。 “這么煩呢,都商量好了,給張表填一下不就得了!”一男子手托下巴顯然有些膩煩。 “抱歉,我得一個一個地辦!要是等不及就回家再想想。”馬老師“把控”著現場,即使后面排隊人迫不及待,他也并不急。 馬老師告訴記者,防止市民沖動離婚的最有效辦法,就是通過詢問調解讓離婚雙方思考清楚。讓辦理人填寫“離婚預約登記表”,甚至以“今天你們辦不了,得需要預約”等說辭,也是想給離婚雙方更多的思考空間。 馬老師坦言:“我不怕挨罵,也不嫌煩,我的工作不需要‘高效’,一旦看到婚姻還有余地的,我能勸一對是一對?!?/p> 大東區(qū)婚姻登記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成立“家庭婚姻輔導站”就是為了給婚姻制造一個緩沖期,并做出具體的、有針對性和經驗性的調解。 -建議 專家:制定政策時應減少和婚姻“掛鉤” 南京師范大學金一虹教授認為,離婚手續(xù)簡便并不是產生“政策性離婚”的根源,根本原因是一些部門在制定政策時,以“家庭”為單位,這無形中鼓勵了一些人為利益而隨意離婚。 她認為,既然“政策性離婚者”是為了利益,有關部門在制定政策時,就應當減少和婚姻“掛鉤”,并對短時間內離婚分戶者進行限制;也可以考慮將婚姻登記引入個人誠信系統,對于為規(guī)避政策而假離婚者記入不誠信記錄。據《南京日報》 -律師說法 假離婚貌似占便宜也可能使財產受損 假離婚因利而生,但感情最終也可能為利所毀。 昨日,本報法律顧問、遼寧誠銘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大軍說,為了購房等目的辦理離婚,雖然“曲線購房”,但風險很大,如果有人趁購房之際假戲真唱或感情出現波動,會導致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出現財產糾紛。而這時候,除非一方能提供另一方存在欺詐行為,否則法律上只能按照當初的離婚協議來認定。這樣很可能一方的財產受損。 夫妻雙方離婚后再復婚就沒問題了嗎?不一定。 秦律師舉例說,比如A先生和B女士是夫妻,原來有兩套房屬共有財產,“假離婚”時在離婚協議上約定兩套房屋歸丈夫A先生所有,如果復婚,對于第二次婚姻來說,這兩套房屬于A先生的婚前財產,也就是屬于A先生的個人財產。 如果,離婚后B女士購買了新房,這個房子屬B女士的個人財產。即使購房款是B女士與A先生的共同財產,新房子的所有權也與A先生無關。兩人復婚的話,新房子作為婚前財產仍然是B女士的個人財產。 “假離婚貌似占了便宜,但如果雙方產生矛盾真要離婚了,財產分割是很頭疼的事。”遼寧百聯律師事務所尤律師提醒,為一些特殊目的而離婚類似玩火,要三思。 -婚姻專家 把婚姻工具化會為感情埋下隱患 婚姻指導師周永梅說:“如果把婚姻工具化,是對婚姻的一種褻瀆。”周永梅說,靠假離婚來換取一些利益,會為兩人的感情埋下很多隱患。盡管最初可能不覺得什么,一旦出現小矛盾可能就會拿出來說事兒,一來二去感情越來越受傷。另外,當雙方處于離婚狀態(tài)時,情感沒有了約束,會讓雙方缺乏安全感,甚至開始多疑,這種情緒會帶到生活中,從而產生裂痕。 -市民聲音 有人認為不可取有人認為是被逼的 戀愛兩年多打算領證的齊女士說:“這么多人假離婚,那你說當初結婚時的承諾變成什么了?如果就想鉆政策的空子,那是不是就沒有結婚的必要了?” 32歲的王女士則有自己的看法,她說:“有誰是想真離婚啊,有時候也是被逼的。” “有些單位采暖費男報女不報,夫妻倆有錢也沒法再買個大點兒的房子,眼瞅孩子因為戶口問題進不去好學校……一旦遇到這些關系到切身利益的問題,最好的、最容易的方式就是離婚?!蓖跖刻钩校皠e的先不說,如果離婚能讓孩子上重點學校我就離,大不了再復婚?!保|北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