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5日 公通字[2008]36號) 第二十五條 [走私淫穢物品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款)]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走私淫穢的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通過文字、聲音、形象等形式表現(xiàn)淫穢內容的影碟、音碟、電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走私淫穢錄像帶、影碟五十盤(張)以上的; (二)走私淫穢錄音帶、音碟一百盤(張)以上的; (三)走私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一百副(冊)以上的; (四)走私淫穢照片、畫片五百張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穢物品相當于上述數(shù)量的; (六)走私淫穢物品數(shù)量雖未達到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二十六條 [侵犯著作權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或者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fā)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所得數(shù)額三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經營數(shù)額五萬元以上的; (三)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品數(shù)量合計五百張(份)以上的; (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fā)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復制品數(shù)量合計五百張(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以刊登收費廣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間接收取費用的情形,屬于本條規(guī)定的“以營利為目的”。 本條規(guī)定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是指沒有得到著作權人授權或者偽造、涂改著作權人授權許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權許可范圍的情形。 本條規(guī)定的“復制發(fā)行”,包括復制、發(fā)行或者既復制又發(fā)行的行為。 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他人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傳播他人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行為,應當視為本條規(guī)定的“復制發(fā)行”。 侵權產品的持有人通過廣告、征訂等方式推銷侵權產品的,屬于本條規(guī)定的“發(fā)行”。 本條規(guī)定的“非法經營數(shù)額”, 是指行為人在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過程中,制造、儲存、運輸、銷售侵權產品的價值。已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計算。制造、儲存、運輸和未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標價或者已經查清的侵權產品的實際銷售平均價格計算。侵權產品沒有標價或者無法查清其實際銷售價格的,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 中間價格計算。 第二十七條 [銷售侵權復制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guī)定的侵權復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所得數(shù)額十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數(shù)額雖未達到上述數(shù)額標準,但尚未銷售的侵權復制品貨值金額達到三十萬元以上的。 第八十二條[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制作、復制、出版淫穢影碟、軟件、錄像帶五十至一百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一百至二百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一百至二百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五百至一千張以上的; (二)販賣淫穢影碟、軟件、錄像帶一百至二百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二百至四百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二百至四百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一千至二千張以上的; (三)向他人傳播淫穢物品達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組織播放淫穢影、像達十至二十場次以上的; (四)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獲利五千至一萬元以上的。 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lián)網、移動通訊終端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二十個以上的; (二)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音頻文件一百個以上的; (三)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刊物、圖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shù)達到一萬次以上的; (五)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注冊會員達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穢電子信息收取廣告費、會員注冊費或者其他費用,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 (七)數(shù)量或者數(shù)額雖未達到本款第(一)項至第(六)項規(guī)定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八)造成嚴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論壇、即時通信軟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實施本條第二款規(guī)定行為的,應予立案追訴。 以牟利為目的,通過聲訊臺傳播淫穢語音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向一百人次以上傳播的; (二)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嚴重后果的。 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穢書刊而提供書號、刊號的,應予立案追訴。 第八十三條 [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案(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二款)]為他人提供書號、刊號出版淫穢書刊,或者為他人提供版號出版淫穢音像制品的,應予立案追訴。 第八十四條?。蹅鞑ヒx物品案(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向他人傳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lián)網、移動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數(shù)量達到本規(guī)定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guī)定標準二倍以上的; (二)數(shù)量分別達到本規(guī)定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兩項以上標準的; (三)造成嚴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論壇、即時通信軟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實施本條第二款規(guī)定行為的,應予立案追訴。 第八十五條?。劢M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案(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款)]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播放十五至三十場次以上的; (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