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馬某某等9人均系石嘴山市某中學學生。2013年12月30日下午,劉某某因瑣事與同學李某發(fā)生爭執(zhí)后,毆打了李某。31日上午10時許,劉某某聽說李某正在糾集人員要來報復(fù)自己,遂糾集張某某、解某某、田某、薛某某、馬某某、朱某某、吳某某、周某(解某某糾集人員)等人幫其打架。當日中午12時許,被害人李某與其朋友朱某及朱某的姐姐依約到達大武口區(qū)煤苑小區(qū),與劉某某等人商談如何解決此事。 商談中,朱某某扇了李某一耳光,雙方遂發(fā)生廝打。其間,馬某某抓住李某的頭發(fā)往后拽,劉某某朝李某臉上打了一拳,朱某某拿出隨身攜帶的刀亂揮。隨后,馬某某搶過朱某某手上的刀追砍李某,李某背部被砍一刀,張某某、解某某、田某、周某、薛某等人趁機追打李某。李某倒地后,馬某某又向其右胸部捅了一刀,其他人繼續(xù)踢打李某,后各自逃離現(xiàn)場。李某被送往醫(yī)院搶救,最終因傷勢太重于當日13時10分死亡。 案發(fā)后,馬某某在當天被公安民警抓獲。劉某某、朱某某、張某某、解某某、吳某某、田某等人先后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 最終,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馬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判處劉某某等8人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從犯宣告緩刑。 法律鏈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來源:迪慶普法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