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村組,四周被綠水青山環(huán)繞,沒有污染,當地農戶食用的都是自產自銷的綠色食品。為挖掘綠色種植、養(yǎng)殖產業(yè)潛力,鼓勵農戶依靠綠色產業(yè)脫貧,當地政府積極投入經費幫助他們修通了公路。可是后續(xù)的公路養(yǎng)路資金從哪里撥卻沒有明確,村組又拿不出養(yǎng)路的經費,久而久之,這條投資打通的最后一公里公路,因長期遭受洪水的沖刷變成了機動車輛無法通行的路。類似這種“中看不中用”的“扶貧脫貧”,在村組并非個例。 扶貧脫貧,花了錢,打通了公路,本是好事一樁,為什么效果不理想呢?筆者認為,主要是當地政府沒有把扶貧脫貧的實事辦實。一些地方的黨委政府把幫助貧困村組扶貧脫貧解難題,變成了是政府“開單子”,領導“畫圈子”。有些地方實施的扶貧脫貧項目雖然花了不少錢,但效果甚微,群眾貧窮的面貌依然沒有改變,貧困群眾也不領情,其主要問題就在于實施的扶貧項目是當地政府的“一廂情愿”,并不是群眾需要的。也有些地方沒有把真脫貧、實脫貧、長脫貧三者統(tǒng)一起來,實施了一些中看不中用的脫貧項目,盲目追速度,求一時政績,導致扶貧脫貧的項目“華而不實”。還有些地方的扶貧脫貧項目結束了,驗收也合格了,但對于項目實施的效果怎樣,貧困群眾滿意不滿意,是不是真的達到了預期的目的缺乏“跟蹤問效”,這樣的脫貧方式換來的不是貧困群眾得實惠,卻是貧困群眾的怨聲載道。 各級政府在扶貧脫貧過程中,既要講精準,又要講效果,這就要求我們在“實”上下功夫。一是要掌握扶貧脫貧實情。在精準扶貧脫貧過程中不能想當然,精準扶貧脫貧所辦之事,一定要符合長遠發(fā)展需要。為此,政府機關工作人員要深入實際搞好督促檢查,看看扶貧所辦的事還存在什么問題?脫貧的效果如何?是否發(fā)揮其效益?在廣泛聽取貧困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切實摸清楚效果,盡力使所辦的扶貧脫貧之事發(fā)揮最佳效益,這樣才能達到扶貧脫貧的目的。二是要腳踏實地。對扶貧脫貧所辦的事,要聽聽群眾的意見,看還有什么地方需要改進,一個環(huán)節(jié)一個環(huán)節(jié)地“摳”,然后再具體改進,要分好工,明確由誰改辦、怎樣改辦、改辦的質量和時限等,使之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人辦,確保把脫貧事辦好、辦實,讓其長期發(fā)揮效益。三是要講求效果。一件事或一個項目辦完后效果如何,是否達到脫貧的目的,要有一個衡量的標準,不能僅扶不管,這里最重要的一個標準,就是要把貧困群眾是否從中獲得實惠,滿意不滿意作為標準,并通過考評監(jiān)督,加強跟蹤,不斷提高各級機關單位為貧困群眾脫貧所辦實事的質量和效果。(謝光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