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六安10月26日報道,為了弘揚孝道,弘揚傳統(tǒng)文化,最近安微省六安市便以二十四孝故事為題材制作了一批街頭公益廣告。其中一條“埋兒奉母”的公益廣告,引發(fā)了大家的爭議。傳統(tǒng)文化有著不可替代的社會價值,是社會道德的牽引繩,這是其積極的一面,但其所具有固定的時代和社會背景,使其注定有消極的一面,但我們看待任何事物都應一分為二。 埋兒奉母,又名“為母埋兒”、“郭巨埋兒”,?故事講的是漢代有個叫郭巨的人,在家父死后,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yǎng),對母極孝。后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yǎng)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yǎng)母親,就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jié)省些糧食供養(yǎng)母親?!碑斔麄兺诳訒r,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并得以兼養(yǎng)孩子。這個典故字面的意思確實很殘忍,與當今的孝道、法律也都有所背離,但所有的典故都有其固定的時代和社會背景,自然與現在的有所不同,但核心思想是一樣的,就是“孝”。既然公益廣告的主題是二十四孝故事,引用這些典故也是情有可原的。但這樣的公益廣告引發(fā)爭議,也是有原因的,群眾對傳統(tǒng)文化特定的時代、社會環(huán)境不夠了解,只從字面進行理解;有關部門領導及工作人員對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新特點不夠吃透、對傳統(tǒng)文化的弘揚方式不夠創(chuàng)新。 “埋兒奉母”的典故,其結局顧名思義是被神話了,但其寓意應是有孝心的人會受老天的眷顧。但是我們社會中有多少人是知道這則典故的出處及寓意呢?而公益廣告所面對的是廣大的人民群眾,所帶來的社會效益應該也是可以預知的。所以要做好群眾工作,既要認清現實又要預設結果。只有這樣才能好心結好果。(德欽縣編委辦??阿里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