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網訊(記者云仲肖)5月18日,云南省教育廳網站發(fā)布的《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有序開學的通知》明確,云南達到要求的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5月25日起可以開學! 原文如下—— 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有序開學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開學工作安排,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決定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有序開學?,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學時間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要落實好“防輸入、防反彈、防突發(fā)、防松懈”等“四防”要求,穩(wěn)慎研究部署,逐一評估區(qū)域內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達到開學要求的,5月25日起可以開學;達不到開學要求的,暫緩開學。邊境地區(qū)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結合當地疫情防控實際,穩(wěn)妥做好開學安排。 二、開學工作要求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要按照“誰評估、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好開學責任和疫情防控責任。 (二)幼兒園按大、中、小班分批錯時錯峰開學。 (三)做好開學前排查工作。學校要明確要求家長如實報告幼兒及學生健康狀況、旅居情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責任義務。認真細致做好開學前風險排查等工作。按照要求對必須進行核酸檢測的人員實行應檢盡檢。確保返校師生員工全部為低風險人員。 (四)上好開學第一課。開學第一天,各地各校要組織師生員工上好《新冠肺炎及其自我防護》第一課,教會幼兒及學生掌握洗手方法、咳嗽禮儀,在校期間密切關注幼兒及學生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開展疫情防控應急演練,教會幼兒及學生必備的自我保護技能。 (五)從嚴抓實校園疫情防控。各地要按照《云南省衛(wèi)生健康委云南省教育廳關于轉發(fā)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有關文件的通知》要求,切實落實校園疫情防控各項措施,進一步織密以家長、學校、疾控(衛(wèi)生院)、教育行政部門為主的校園防控網絡,學校要指定疫情報告人,與屬地疾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保持24小時暢通聯系。切實落實“早發(fā)現、早隔離、早報告”措施。確保校園室內場所通風良好,做好科學、規(guī)范消毒。 (六)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開學后,家長可按照自愿原則,自主決定是否送幼兒(學生)返園返校。幼兒園、學校要切實做好對未返校幼兒及學生的行程軌跡和健康狀況管理。 (七)境外師生未接到學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三、教學工作安排 各地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學安排和暑假放假時間,由各州市教育體育局統籌安排,及時報省教育廳備案。 (來源:云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