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出版境外游戲作品仍須總局審批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原行政許可項目“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與境外機構合作出版電子出版物審批”取消決定公布后,部分媒體對此有些誤讀,認為今后境外游戲作品將無須經過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偩窒嚓P業(yè)務部門負責人日前向《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表示,總局正在積極落實國務院的有關決定,但此項被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與境外游戲作品出版審批無關。 日前,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其中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原行政許可項目“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與境外機構合作出版電子出版物審批”位于其中。據(jù)該負責人介紹,此次被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為“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與境外機構合作出版電子出版物審批”(審批項目編號27014),而“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電子出版物(含互聯(lián)網游戲作品)審批”(審批事項編號為27015)被保留,仍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負責,兩者的審批內容不同,是各自獨立的審批事項。 自從國務院在上海自貿區(qū)內允許外資企業(yè)從事游戲游藝設備的生產以來,索尼、微軟等境外公司也就PS和XBOX的境外著作權游戲進入中國一事,與我國出版社商談??偩窒嚓P負責人對此也進一步表示,對于游戲機內置的游戲和通過磁卡、光盤等介質導入的游戲,其著作權若屬外資企業(yè)或者境外公民,由總局依據(jù)國務院授權“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電子出版物審批”進行管理;對于通過網絡下載的著作權屬外資企業(yè)或者境外公民的游戲機游戲,則由總局依據(jù)國務院授權“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網絡游戲作品審批”進行管理。(新華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