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訪談)回應駕照新規(guī)5大焦點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就新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答網友問 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頒布一周來,引發(fā)廣泛關注和持續(xù)熱議。公安部有關負責人日前接受記者采訪,對網上一些熱點問題答疑釋惑。 焦點一:“闖紅燈扣6分”:特殊情況可申訴免罰 【網友疑問】“看著前面是黃燈,沖過去就變成紅燈了,這算是闖紅燈嗎?”“被前方大車遮擋視線而誤闖紅燈怎么辦?”“闖紅燈由3分調到6分,是不是太嚴了?” 【權威回應】新規(guī)定對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處罰分值,這是為了充分發(fā)揮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制度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中的作用,規(guī)范駕駛行為,加大對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雖然對闖紅燈行為的處罰是剛性的,但對闖紅燈行為的認定則是審慎的、彈性的。對于“因被前方大車遮擋視線而誤闖紅燈”等特殊情況,交管部門將按照執(zhí)法程序進行核實和糾正,如果確實因為前車遮擋信號燈導致后車誤闖紅燈,或是司機為了緊急運送病人等特殊情況闖了紅燈,除了通過法制員審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糾正外,當事人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情況屬實可免罰。 建議駕駛員遇到前方有大車的情況,應當與前車保持一定的車距,以便看清交通信號燈。如果還是無法識別,駕駛人應當謹慎駕駛。 對于網友們反映的有些交通信號燈的設置不規(guī)范不合理問題,公安部將進一步優(yōu)化交通信號燈設置,完善相關國家和行業(yè)標準,通過開展集中排查、聽取網民意見等形式,科學調整與合理設置交通信號燈的周期配時與空間位置。 焦點二:“遮擋號牌扣12分”:故意遮擋要受罰 【網友疑問】“難道車牌上沾了泥也算遮擋號牌?” 【權威回應】新規(guī)定將未懸掛或不按規(guī)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為記分由6分提高到12分。故意遮擋號牌危害很大。司機故意遮擋號牌后,往往毫無顧慮地在公路上隨意闖紅燈、軋黃線、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停車、違法超車,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特別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司機借著號牌被遮擋、污損而駕車逃逸,給案件偵破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新規(guī)定加大處罰力度,是出于對出行者生命安全的考慮。 這項處罰規(guī)定中,“故意”兩字最關鍵。有的車輛遇上雨天,泥水濺到車牌上,這樣的情況就不算故意遮擋號牌。有的車輛遭遇車禍,車牌被撞壞,未來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如婚車在號牌處貼上“百年好合”等字樣,或安裝個性化裝飾遮擋了號牌的字母數(shù)字等,就算故意遮擋號牌行為。 焦點三:新手上高速最高罰200元 陪駕有過錯要擔責 【網友疑問】“實習駕駛員能上高速公路嗎?”“高速陪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何檢查、監(jiān)督?” 【權威回應】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出臺前,是禁止實習期駕駛人駕車上高速公路的。但隨著高速公路路網建設速度加快,以及個人擁有的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多,群眾自駕車出行越來越多。很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都要駕車出行,特別是自駕游等中長途出行,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駕車行駛。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來,不再限制實習期駕駛人上高速公路。 實習期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駕駛技能不高、經驗不足引發(fā)的,此次修訂借鑒了國外的做法,明確規(guī)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可以駕車上高速公路,但設置了限制條件,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這也是為了讓有經驗的駕駛人幫助實習期駕駛人積累駕駛經驗,提高駕駛技能。 對于無“陪駕”就上高速公路的實習司機,公安交管部門將在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qū)等地點設立檢查點進行檢查抽查。在實習期內違規(guī)駕車上高速公路的駕駛人,將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如果陪同人員指使、強迫實習期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車,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對陪同人員要根據(jù)其過錯嚴重程度,確定其在事故中應當承擔的相應責任,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處罰。 目前,交警部門正針對修訂的《規(guī)定》研究具體的實施細則,同時加強日常監(jiān)控。不過,更多的還是要靠司機的自覺,畢竟新規(guī)是為了保護實習期駕駛員。 焦點四:“記滿12分吊銷駕照”不準確 【網友疑問】“闖兩次紅燈,或遮擋號牌,就會記滿12分被吊銷駕照嗎?” 【權威回應】記分不是行政處罰,是一種教育和管理措施,記滿12分就吊銷駕照的說法是不準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對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交管部門應當扣留其駕駛證,并對其進行交規(guī)培訓和考試??荚嚭细竦模浄钟枰郧宄?,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要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 提高記分是加強駕駛人管理的手段之一,還應在源頭上加強管理,包括考取駕照、駕照審驗、實習期管理等,都會有不同的調整和完善。這次新發(fā)布的記分等規(guī)定,對個人來說提高了駕駛門檻、加大了懲處力度,會造成一些不便,但對社會來說,嚴格管理是為了促使每個駕駛人養(yǎng)成安全、守法、文明的駕車習慣,從而保障和改善交通環(huán)境。 焦點五:“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證”屬誤讀 【網友疑問】“網傳‘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駛證’是真的嗎?” 【權威回應】新規(guī)定中明確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如果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則5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車輛則10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所以網傳“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駛證”是嚴重誤讀。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部令不是一成不變的,公安交管部門會根據(jù)形勢的不斷變化,特別是新情況、新問題,借鑒國外好的做法,考慮我國的國情,不斷調整完善。(新華網) |